住院的結算期是如何規定的?對于跨年度住院的病人如何結算?
時(shí)間:2009-11-22 來(lái)源:重慶網(wǎng)cqw.cc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住院的結算期是如何規定的?對于跨年度住院的病人如何結算?
答: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,以365天為一個(gè)結算期。參保人員一次住院治療不超過(guò)365天的,每次住院為一個(gè)結算期(含跨年度住院);超過(guò)365天的,每365天為一個(gè)結算期,結算期后新發(fā)生的住院醫療費用,視為重新住院的醫療費用。
對于跨年度住院的參保人員,12月31日前的統籌基金支付額計入當年度,12月31日后的統籌基金支付額計入新年度。
對跨年度異地住院的參保人員,應向所在異地醫院申請辦理年終費用結算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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